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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环保督察2个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
发布时间:2017-10-20 15:27:00

  根据恩施州环督改文〔2017〕6号、〔2017〕9号文件要求,我县采取有效措施,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,目前我县环保督察反馈58号问题、60号问题已进行了整改,经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,落实了整改措施,达到了整改要求,具备了销号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

  一、中央环保督察58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

  58号问题通报:咸宁、恩施两市(州)50个非法码头全部位于自然保护区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。涉及巴东长江干流非法码头12座。按照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联席会议提出的“取缔一批、规范提升一批”的原则,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12座非法码头实施分类治理,取缔非法码头7座,保留码头5座予以规范办证,截止9月20日,已完成取缔和规范保留工作。

  二、中央环保督察60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

  60号问题通报:全省123个危化品码头,近40%无环评手续,约30%无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。中石化湖北恩施巴东石油分公司巴东油库码头(简称中石化巴东油库码头),属于123个危化品码头之一,存在无附证,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问题。

  8月28日,中石化巴东油库码头停止了水上加油作业,抽走了趸船油舱内的全部余油,拆除了岸上发油管线,对加油设施进行了施封,消除了环境、安全隐患,同时启动了与码头相关的环境评价、安全评价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。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决定为巴东重新打造一般符合三峡库区安全、环保要求的流动加油船,在新船布置到位、相关手续办理完善前,停止水上加油作业。10月10日,省、州港航局认为中石化巴东油库码头有效控制并消除了安全、环保隐患,达到了整改要求,具备了销号条件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巴东县环委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0月10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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