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许可事项: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核发。
二、办事流程:乡镇食药监所受理、审查 → 现场核查 → 审批 → 发证(学校、幼儿园食堂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办理)。
三、承诺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。其中:受理、审查3日内,申请人材料补正时间除外;现场审核10日内,申请人对未达标项整改时间除外;审批1日;发证1日。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,提前15日。
四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无
五、申报资料:
(一)申请书;
(二)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,法人单位公章;
(三)《营业执照》原件及复印件;
(四)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(五)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;
(六)经营场所证明:①属自有房屋的,提供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或其他证明房屋产权的文件;②租用个人房屋的,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主的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;③租用单位房屋的,提供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租房合同;
(七)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、加工流程、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;
(八)食品安全管理制度;
(九)环保部门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(学校及幼儿园食堂、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提供);
(十)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(非城市管网用水,提供当年检测报告);
(十一)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(学校及幼儿园食堂、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提供);
(十二)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(学校及幼儿园食堂、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提供);
(十三)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(学校及幼儿园食堂、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提供)。
一、许可事项: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核发。
1、食品批发、零售许可;2、食品现场制售许可。
二、办事流程: 乡镇食药监所受理、审查 → 现场核查 → 审批 → 发证。
三、承诺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。其中:受理、审查3日内,申请人材料补正时间除外;现场审核5日内,申请人对未达标项整改时间除外;审批1日;发证1日。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,提前20日。
四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无
五、申报资料:
(一)申请书;
(二)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,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,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;
(三)《营业执照》原件及复印件;
(四)经营场所证明:属自有房屋的,提供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或其他证明房屋产权的文件;租用个人房屋的,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主的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;租用单位房屋的,提供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租房合同;
(五)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;
(六)经营场所设备清单、布局图及操作流程图;
(七)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,需提供银行开户证明;
(八)申办现场制售,需同时提供产品检验合格报告。
联系电话:县食药监局电话:4336646;信陵镇食药监所:4399112;东嚷口食药监所:4562071;溪丘湾食药监所:4456500;沿渡河食药监所:4412855;官渡口食药监所:4463570;茶店子食药监所:4612611;绿葱坡食药监所:4652062;大支坪食药监所:4452388;野三关食药监所:4173259;清太坪食药监所:4812697;水布垭食药监所:4860532;金果坪食药监所:4885448。
举报投诉电话:4336608;43366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