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(记者 谭平 通讯员 谭元贵)1月18日,巴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因信访不当而触犯刑法的案件,被告人向某某犯寻衅滋事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向某某属水布垭库区搬迁移民,从清太坪镇香樟坪树九组搬迁至野三关镇石桥坪村居住。在建房过程中,因邻居将其房屋损坏,双方发生纠纷。为此,向某某的丈夫谭某向县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邻居给予赔偿。法院依法判决后,谭某不服,遂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。向某某及其丈夫仍不服,提出申诉,均被驳回。尔后,向某某及其丈夫长期向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信访。
2017年5月21日至9月12日,向某某在其信访程序被依法终结后,多次在清太坪镇人民政府、野三关镇人民政府、巴东县信访局和省信访局缠访闹访,并先后两次在省信访接待大厅正门口开铺睡觉,甚至闯进省委西门前黄色警戒线内滞留,公然声称:“就是要寻衅滋事”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向某某为满足个人私欲,在上访诉求经法律程序处理终结后,违反《信访条例》规定,到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吵闹叫骂,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采取打地铺、任意占用信访接待场所、公然叫嚣等手段恶意制造影响;不顾执法人员劝阻,强行冲击国家机关设置的警戒线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。上述行为多次发生在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考虑到向某某归案后能坦白认罪,有悔罪表现, 法院酌定从轻处罚。据此,巴东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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